是愛還是慾?
Author:我是在一個無神論家庭中成長的,是到入大學之後我才有機會遇見許多基督徒;他們似乎是一些善良的人,而他們彼此之間的友誼擁有一個我曾經羨慕的特質;不過,我覺得他們似乎顯得差勁地天真,尤其在性倫理的範疇上,他們的無知使我裡面引發了一份帶著驕傲的同情心。後來,我的思想徹底地發生改變。在這篇文章中,我打算探求一下,是否有一些合理的原因叫人認真地看待聖經對於性關係的教導。
與一般人的想法剛好相反,基督徒並非視性關係為一件只能帶著讓步的態度去容忍的惡事,因神設立性關係的用意是好的,並且是十分好的;性關係不單是叫人懷孕的途徑,神更要以此作為愛的一種熱切、喜樂和激昂的表達,神也設立了性關係的環境,這個環境就是一男一女之間終身的婚姻關係。
當代的西方英語文化大都摒棄了這個觀念,那麼基督徒是否也應視它為不合時宜而摒棄它呢?還是這個觀念指向著一些永久不變的原則呢?
實際上的原因
從一個實際的角度來看,遵從聖經對於性關係的藍本是有極多好處的;它防止人們感染透過性行為傳染的疾病,這對我們並不是一件小事,在世界的某些地區中,這是一個大問題,在那些地方,愛滋病正徹底摧毀著整個社群,也破壞了經濟生活;另外,它防止了婚外的意外懷孕。讓性關係單單發生在婚姻中能避免人們在比較自己不同性伴侶時的痛苦和傷害性,也防止一個十分痛苦之處境的發生:就是伴侶中的一方是在熱切戀愛中,但另一方只純粹想進入性高潮而已。
我最後想到的,就是我們的性衝動和性慾望是能令我們上癮的。
有些人曾經指出,我們的性慾望擁有像一輛法拉利跑車的引擎和像一輛自行車的制動器,若我們以不健康的手法來挑起和滿足我們的性慾望,要在婚姻上保持純一就會變得更加困難,而婚姻中的不忠將會帶來莫大的情感上痛楚;離婚的數字反映出我們性價值的後果。
理念上的原因
單單實際上的原因本身並不足以支持聖經對性關係的教導,卻有一些更基礎性的原因叫人明白為何應當將性關係保留在婚姻關係中:神設計性關係的目的,不只讓我們可以經驗性高潮,更是要讓性關係成為愛和肉體上親密的表達方式。與某人建立性關係是一件具有深厚意義的事情,若誤用了,後果可以十分具傷害性。在一個有趣的法庭案件中,有人因為在運用一架割草機修理籬笆時弄傷了自己而控告割草機的生產商,指稱說明書中沒有說割草機不可以用作那個目的。
同樣地,性關係也有其目的,不過由於它是一件很具影響力的事,若不按照其設立者的說明指示使用,它能帶來許多破壞。
要明白聖經對於性關係的看法,我們必須明白「愛」與「慾」之間的不同:「愛」是尊榮和看重被愛者的、是尋求對方最大益處的,是以對方為焦點的、是無私和捨己的、是與委身不可分割的;相對而言,「慾」是設法利用事物或人們去滿足本身之需要和迎合本身之欲望的、是向內以自己為焦點的、在本質上是自私的,並拒絕向對方委身。
愛和慾是彼此相對的,是互相直接衝突的,故所需要問的問題是:究竟我們的性關係是「愛」還是「慾」的表達?是「我想尊榮和看重你,將我自己給予你」還是「我想利用你作為滿足我對性高潮之渴望的工具,利用著你並從你身上去取用所需」?如果神真的是為了用以表達「愛」而設計出性關係的話,把它用作「慾」的目的就是一個極具破壞性的謊話了。
婚姻的角色
婚姻關乎兩個人連合成為一體的事情,它是一個深邃的奧秘,它不保證愛或也不勉強愛,但若認真看待的話,它是一個無條件、終身對另一半信實和忠貞的獻身,它肯定也有助於區別「愛」和「慾」;正如一張石蕊試紙可以測試酸性物質是否存在,婚姻可以測試獻身是否存在;我們可以怎樣知道我們真正而足夠地愛一個人以至可以和他們發生性關係呢? 婚姻向我們發問:我們是否願意終身將我們自己獻身給他們呢?
婚姻也是一個安全網:我們既是脆弱而會犯錯的人,基於我們的缺點和失敗,對於另一方所給予我們的愛情,我們怎樣才可以有把握而感到安穩呢?答案再次是「獻身」(commitment)。若果缺少了獻身,愛情就不是真正的,性關係就流於一個肉體上的高潮經歷,而技術上,其實不需有兩個人在一起它也可以發生的。
結論
情慾的力量是強大的,也具誘惑力,不過它本質上是自私的,並與「愛」相對;當我們在自己生命中培養和迎合情慾時,我們就落在一個不能變更的傾向中,變得孤立、寂寞、感到不安全和空虛。當性高潮變得沉悶,不能提供充分滿足感時,除了要獨自面對內咎和寂寞的痛苦外,我們還有甚麼剩下呢?帶著獻身的愛明顯需要付上十分大的代價,需要付上努力,需要尊榮人、尊重人、饒恕人和捨己的心,不過,那是離開寂寞、懷疑和那正蹂躪著我們文化之絕望的出路;若我們以「慾」取待「愛」,我們的結果將會是一個無意義的刺激,最終失卻其新鮮感,也不能滿足肉體以外的需要。神對我們的旨意是:我們要從情慾的權勢和奴役中被釋放出來,成為擁有並活出真愛的人。每個人都達不到神的標準,是這位神以同等的角度評價混亂的性關係和自娛性質的慾念想法;不過,他賜予我們眾人所需的赦免,以至能進到與神親密的關係中,我們在與神關係上所經歷的愛會開始感染我們彼此之間的關係。我們的選擇只有一個:若不是回應神的恩惠、去追求從祂愛中得力的一個愛的生命,就是拒絕祂、走自己的道路了。
你的錢安全嗎?
Author:
2008年9月27日出版的《智富》雜誌的封面文章標題為「你的錢安全嗎?-金融海嘯自保8 原則」,
文章起首以一段輕鬆幽默的文字概括地描述金融海嘯在該月裡頭對香港人突發而來的沖擊:
最倒運的投資者近日可能如此:
手上股票短短半年蒸發近半,
但穩陣的你,
早已購買保險與投資債券,
不過,卻發現3份保單也來自AIA,
為安全計你跟著大隊到總行cut保單,
此際卻傳出手上的債券,
其實是高風險的雷曼迷你債券。
你跟著民主黨跑上街示威爭取賠款時,
卻收到SMS指你在東亞的定期存款也出現問題。
有港人在投資迷你債券中損失慘重,一位憤怒的老翁在電視台鏡頭前說「我沒有了1000萬!」。
有長者痛失畢生血汗錢,至於一向似乎最可靠但利息有限的銀行存款,本身也沒有完全的保障,
因為本港持牌銀行存戶只受上限為10萬元的存款保障,於是當9月24日日間當東亞銀行倒閉謠言
傳得很熾熱時,在金融海嘯的陰霾籠罩下,絕迹於本港有十年的擠提危機再次引發,有存戶不理
銀行主席否定謠言的聲明,在放工後5時在銀行外排隊至凌晨1時仍不願離開,至翌日下午人龍才
散去。
究竟錢放在哪裡才是最安全?是放在保險箱裡麼?表面上是,不過,就是在保險箱裡安全的錢也
可以因匯率變化和通脹因素而在實際價值上「縮水」,所以最基本的投資(包括存款收息)似乎也是
必需的,但任何投資本身也涉及一定的風險以及成本,所以到頭來,在日光之下,金錢並沒有絕對
可靠的藏身之所。聖經提醒我們:「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提前6:17)有人想藉錢財獲得安全感。
但錢財並非可靠的,箴這23章5節說:「錢財會長翅膀飛掉!」事實上,有人過份寄望於無定的
錢財上,結果落在貪欲的網羅中,將存款化為投資,後來將投資化為投機,誰知一夜間化為烏有。
正如聖經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提前 6:10)
退一步說,即使你是最卓越的理財投資者,你也要面當生命告終之時,錢財將要離你而去,那麼
當天錢財對你來說,不只是無定,更是無用的了。如果你還曉得,在你離世後,會進到永恆裡,
並且會面對聖潔神公義的審判,無論你今世有多少錢財,它都無法替你在神面前贖清你的罪債,
以至要面對永遠的刑罰,那麼,今天你應如何過地上的日子呢?
人真正所需要和渴求的,只有神自己-藉著祂的獨生兒子耶穌-才能給予和滿足,而非無定而
短暫的錢財。聖經勸勉我們,「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
就當知足」(提前6:7-8)。聖經沒有否定我們要殷勤工作賺錢謀生的需要,卻要我們認定一件事,
就是人生命的焦點不應放在錢本身,而是那「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前6:17),當 世人不斷
為地上的財富拼力擺上生命光陰時,耶穌卻勸我們要追求那天上存到永遠的財寶:「只要積 攢財寶
在天上;天上沒有蟲子咬,不能銹壞,也沒有賊挖窟窿來偷」(太6:20),那能存在 天上的財寶才
是最持久而安全的。
然而,天上的財寶是指著甚麼說的呢?就是我們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雅2:5),這份信心當經過
考驗後,會「比那被火試驗仍然能壞的金子更顯寶貴」(彼前1:7)。藉著信心,你可以從罪的刑罰中
得拯救(弗2:8),藉著信心,你可以經歷耶穌基督來到地上的關鍵目的:叫人得生命、並得的更豐盛。
你願意憑信心接受基督作你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讓祂帶領您踏進人生的一個歷程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