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陳志斌
第一篇: 我(人類整體而言)是誰?
自古以來,中西哲學大師都在問幾個很根本的問題:
若是這樣,有一天若我失去了一隻手或一條腿,這會否就令我頓然間變成非人類嗎?相信沒有人會接受這個結論吧!那麼,人之所以為人是否因某一兩個特定的器官呢? 科學家告訴我們,腦部是人類思想感情的中心,腦死亡一般來說就等如人的死亡。會否腦部就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中心呢?但一位腦部受傷或不能正常運作的人又是人類嗎? 智障人仕會否因這定義而變成非人類或半人類嗎? 相信也不會有甚麼人能接受這個結論吧! 很明顯,人之所以為人不但是因身體器官等解剖學上的緣故。
第二篇: 我該往那裡去?筆者在這裡提議人不但是有物質的層次,也有非物質的層次。正正就是這非物質的層次使我們與飛禽走獸有別。一般人稱這個非物質的存在為魂魄或靈魂。
至古以來,哲學家不斷追尋幾個問題的答案:
我(人類整體而言)是誰?
我為何會在這裡?
我該往那裡去?...等。
也討論過"我為何會在這裡?",今次就讓我們討論一下第三個問題:"
我該往那裡去?
1.有些哲學家認為人生是沒有特定的意義的,每個人生活在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尋找他自己的意義所在。但若每個人的生存意義也有可能不同, 那究竟這些人生目的有沒有是非,對錯,好壞之分?
若有的話,有誰或有那些原則可以決定那是好那是壞? 若有人(權威)或有些原則是可以用作這樣的判斷的話,這些權威或原則荳非是每人的人生意義的基本要素? 換句話說,每人的人生意義荳非是有一些特定的規範? 那又豈非跟這批哲學家的前設(即人生沒有特定的意義)有很大的矛盾嗎? 若每人的人生意義是沒有對錯好壞之分的話,希特拉和日本軍國以暴力侵略,濫殺無枯為目的(如屠殺猶太人和南京大屠殺等)的行為又有誰可說他們是不對呢?這是否太不合情合理嗎?2. 有些哲學家認為人生是有特定的意義的,每個人應該去思想或尋找那個(些)意義。但那個(些)意義是甚麼呢?那個(些)意義為何會存在呢?
是誰去預先把這個(些)意義定下來給人類呢?如果人類只是一堆化學物質的結合體,這樣說可能就有點謊謬。 但若你不能接受人生是沒有特定的意義的話,或你同意以上的推論的話,你便要面對一個問題: 人生的這個(些)意義是由誰去決定?除非他就是神,否則再沒有其他人有這樣的權威去作這樣的決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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